对于这个问题,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杨军认为:
随着社会经济的变革与发展,中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“跑步”进入老龄化社会。此时,与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,我国养老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依然严重不足,城乡公共设施不适合老年人问题突出,老年产品生产和供应落后等问题普遍存在。

基于这种情况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》,明确提出到2020年,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,将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。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超过50%。

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、合资、合作、联营、参股、租赁等方式,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。这就不仅为全面放开养老市场列出了时间表,还为境外资本、社会资本以及更为专业、更高质量养老服务的进入打通了不少“关节”,为养老业的可持续发展再助一把力。例如,目前业内口碑比较不错的美国护明德居家养老公司,在中国仅在武汉和深圳开设两家公司,这显然不是市场想要的格局。

一直以来,养老服务的“大政府、小社会”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。上述改革举措将破除阻碍养老服务市场发展的瓶颈,提高其有效供给能力,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。
其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,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是否等于完全的市场化呢?从中国养老结构来讲,中国不能走完全市场化的道路,完全市场化一定以成本最小化、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理念和生产目的。但在我国,养老不能以逐利为主要目标,养老有一定的公共属性,单纯走商业路线不是养老的本质,单纯走公益路线也不是生存模式,应该把公益融入商业,通过社会企业打造社会福祉,才是养老服务行业的长期发展之道。

个人认为,深化养老服务改革需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:一是准确界定政府的责任,有效满足民生预期;二是合理调整体系的结构,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;三是发挥市场功能,满足差异化需求。总体来说,应以创新理念发展和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。

综上所述,随着开放政策的不断被落实,越来越多的各方资本进来发展养老产业后,就会造成对现有体系的合理补充,并带来多层次养老体系的良性竞争局面,那时,对养老消费者来说,选择面更宽、选择点更多,将会在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动态中享受到一定的好处。
当然,就养老成本来说,这个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下,在当下并不好下结论说是上升了还是降低了,毕竟CPI在变化,货币购买力在变化;毕竟商品价格和价值的关系有其自身的规律,消费者本人的消费体验也有其个体差异。因此,总体来说,我对“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”还是乐观的。